表8-2 本項目固廢產生和處理情況
根據環發[2001]199號《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國家技術政策的總原則是危險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即首先通過清潔生產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在無法減量化的情況下優先進行廢物資源化利用,最終對不可利用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置,這也是我國處置一般固體廢物的基本原則。
(1)危險廢物處置
國家已經發布了《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和有關危險廢物轉移的管理辦法,因此本環評要求建設單位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危險廢物申報轉移的“五聯單”手續,并在貯運過程中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運輸和監管的有關規定。
(2)一般固廢處置
本項目普通廢包裝材料、邊角料、金屬屑分類收集后出售綜合利用;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先分類收集,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3)危險廢物管理
本評價針對危險廢物的管理提出如下措施:
①貯存過程:建設單位必須設用于專門存放危險廢物的設施,對危險廢物實行集中暫存,建設方必須對暫存場所建立管理和維護制度,保證正常運行。對于常溫常壓下不水解、不揮發的固體危險廢物可在貯存設施內堆放。
要求企業對本項目產生的危廢先暫存,后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建設單位已與紹興市上虞眾聯環保有限公司簽訂危險廢物委托處置意向協議。由于這些固廢需要先在廠區內暫存到一定量時才外運,因此需按照相應危廢處置環保法規的要求在廠區內設專門的暫存庫,企業危廢暫存庫設于廠區東圍墻內,要求暫存庫地面硬化,四周設置圍堰,防止包裝破損產生瀝出液的滲漏,暫存場地設有雨棚,防止雨水沖刷產生的二次污染,即做到“防滲、防水、防曬”效果。整個暫存場地能夠有效地防止危廢堆放引起的二次污染)進行密封暫存。
②運輸及轉移:在每次向資質單位運送固廢前,均應報當地環保局簽署意見后,向當地固廢管理中心報批。每次運輸應事先提供廢物數量、組分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應附必要的檢測證明材料,以便為廢物的接收、分類、貯存和利用提供依據。
運輸廢物的專用車輛應由有資質單位提供,并接專職人員監督和指導,以消除危險廢棄物運輸帶來的一些不確定因素和風險。根據國家對危險廢物處置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技術政策,危險廢物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并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審批和轉移聯單制度,在危廢移交前,在其廠內臨時儲存過程,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
本環評要求企業做好固廢的分類收集工作,不能隨意處理,也不能亂堆亂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對這些固廢的收集和儲運,切實按照本環評提出的方案進行處置。